名称应符合《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,允许达到规模的**企业名称使用“****”字样。
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“风险****、创业****、股权****、****”等字样 。“北京”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。
**型:****公司“注册资本(出资数额)不低于5亿元,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,设立时实 收资本(实际缴付的出资额)不低于1亿元;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(合伙协议书)承诺全部到位。”
单个**者的**额不低于1000万元(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)。
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**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。
**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:非**业务的**、**管理、咨询。(**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,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:
发放**;
公开交易**类**或**衍生品交易;
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;
对除被**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。
管理型**公司:****管理:“注册资本(出资数额)不低于3000万元,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,设立时实收资本(实际缴付的出资额)”
单个**者的**额不低于100万元(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)。
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**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