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4年前,一部口碑与票房双丰收的电影《哪吒》,创造我国国漫电影奇迹,一句“我命由我不由天”,更是让无数人收获感动与勇气。
可能连出品方都没有预料到会取得如此成绩,在上映十几天后才想起来注册商标,并且还一口气注册了近2000件。
作为一部如此拥有能量的电影,近期,《哪吒2》即将在2024年上映的消息一出,自然也是万众期待。不过,这次出品方有了经验之后,对于即将上映的《哪吒2》,已经提前注册了相关商标。
今年6月份申请33件“哪吒之魔童闹海”商标,都已经过了初审,3个月公告期无异议即将获准注册。去年8月份申请26件“魔童闹海”商标,大部分已成功注册,个别类别处于驳回复审中。
01
神话人物注册成商标有违公共属性吗
有人疑问,哪吒作为我国家喻户晓的神话人物,已成为民族共同的文化资源,具有公共性。它不是商标申请人自己创造的名称,不应该属于某个商业公司或个人所有。且商标具有先占性和排他性,若允许神话人物被注册成商标,就会因排他性权利只允许商标所有人独享使用权,从而使神话人物成为个别人或故事的私产,有悖公共属性和公共性质。
不止“哪吒”,不少企业都热衷于使用神话人物的名称进行商标注册,一是为了防止重名,二是使用神话人物名称命名商标有气派。比如大家熟知的“太上老君”、“孙悟空”、“盘古女娲”等都已有成功被商家注册成商标的案例。
八戒知识产权专家指出,根据《商标法》第八条、第九条可知,任何能够将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,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,但是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。
《商标法》第十条、第十一条还规定了不得注册成为商标的几种情形,也并未禁止将神话人物提交注册。中华传统文化形象、神话故事或电影角色名属于文字、图形的一种,是可以用来注册商标的。
神话人物能否注册成商标还要看用途
商标能否注册成功除了要符合注册条件,还要看注册人注册商标之后的用途。
从注册日期来看,光线传媒是在电影火爆刷屏之后才开始注册“哪吒”相关商标的,于是有不少人质疑其涉嫌大量囤积商标或恶意注册。因为根据我国《商标法》规定: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,应当予以驳回;并非基于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,而是无正当理由大量囤积商标,谋取不正当利益的,亦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。
其实光线传媒作为电影的出品方,在《哪吒》上映后批量注册“哪吒”相关商标,可以视为一种“保护性注册”,防止周边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,被他人蹭热度损害自身利益,导致今后自身经营活动陷入被动。
八戒知识产权专家指出,虽然原则上神话人物可以注册商标,但对于有公共属性的神话人物名称等资源,有必要作出更细致的规定,防止被人恶意抢注。我们要考虑保障这些稀缺资源服务社会公众,不被过度商业化。
在保护传统文化资源的同时,企业也可以进行IP创新,通过创新来获得新的知识产权,提高商标的显著性,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,这也不失为明智之选。
若您有相关的创意和想法想注册为商标,可点击下方查询注册成功率。
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版权归属原创作者,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标注来源及作则名字。
免责声明: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,仅做分享只用,如有疑问请联系邮箱:110@zbj.com
初创企业,必须重视商标的保护,一定要尽早注册商标,避免类似的纠纷发生
当心版权风险
作品创作完成后,第一时间进行版权登记,后续才能将知识产权的效力最大化
保护知识产权,保护创新
掌握了核心专利,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据制高点
充分利用自己的专利,既可作为“盾”保证自己的市场份额,也可用作“矛”打击竞争对手的侵权行为
企业申请专利,有这些好处
八戒数字市场拥有海量精品商标,覆盖全行业,1-45类海量现成商标任选,且商标明码标价,无中间商赚差价
商标是品牌的基础,是品牌的立根之本
商标不是注册后就万事大吉,商标成功申请仅仅只是商标运营的第一步
专利布局对企业来说,绝不是无关紧要,而是征战市场之矛、保护自身之盾
商标作为企业形象的标志,注册商标不仅是保护品牌的需要,更是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
品牌、作品在推出前就要做好权利布局,尽可能地覆盖衍生产品可能会涉及的商品服务类别
在保护传统文化资源的同时,企业也可以进行IP创新,通过创新来获得新的知识产权
相比商标注册来看,企业购买商标更具优势。购买商标对于想要拥有一个好商标的企业来说,绝对是一个不错的选择。
要想守护好自己无形的资产,就要在创业之初就做好商标注册与防御,包括自身的商品、服务类别以及防御商标的种类数量等
以市场为基础,启动商标计划
注意,这些侵权行为不要有
解决知产难题,就上猪八戒网